时间:2021-06-28 09:35 山西成考网 点击: 149 次
一、《教育理论》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
教育学部分
1.理解和掌握教育学的基础知识、基本理论,把握当前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问题。
2.识记教育学所涉及的基本概念,对教育学体系中的基础知识和理论,如教育学的研究对象、教育学的发展状况,教育的本质、职能和规律,教育目的,教育制度,教师和学生,教学理论和实践,德育理论和实践,班主任工作,课外校外教育等有较全面准确的认识和理解。
3.能运用教育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教育的现实问题,具有分析和解决教育和教学实践问题的初步能力。
心理学部分
1.理解心理学的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,科学地认识各种心理现象,并掌握心理活动发生、发展及变化的规律。
2.理解心理学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;理解并掌握心理学研究的对象、感觉和知觉、注意、记忆、思维和想象、情绪与意志、需要与动机、技能、能力、人格、社会态度与行为、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等心理活动及心理特征的分类和基本规律。
3.运用心理学的概念、原理、理论与方法,对教育教学工作及日常生活中的心理问题进行分析、辨别、解释和说明。
4.能够综合运用心理学理论与知识,分析当前学校教育教学及社会生活中的心理学问题,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心理学依据与策略,具备分析与处理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。
二、《教育理论》科目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
1.试卷总分:150分。
2.考试时间:150分钟。
3.考试方式:闭卷考试,纸笔作答。
4.试卷结构
试卷结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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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类型 |
构成占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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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内容 |
教育学 |
约50% |
心理学 |
约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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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题型 |
选择题 |
约32% |
解析题 |
约16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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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答题 |
约3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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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述题 |
约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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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难易 |
容易题 |
约30% |
中等难度题 |
约5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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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难题 |
约2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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